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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翁源县县城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0 09:56:00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粤环〔2016〕1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的通知》(粤环函〔2017〕1205号)以及《韶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的通知》(韶环函〔2017〕314号)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翁源县县城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并完成了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场)、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征求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公示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1月29日,为期20天),欢迎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报送。

联系单位:翁源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工业路233号    

邮编:512600

电话/传真:0751-2876328   

电子邮箱:wyhbgh@163.com

 


附件: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翁源县县城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翁源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边界图.jpg          

 

翁源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0日          


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翁源县县城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结果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