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翁源县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自有出租物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行为,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韶关市市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韶国资产权〔2024〕152号),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起草了《翁源县县直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9月23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单位。
一、征集方式
1.来信请寄至翁源县龙仙镇前进路33号翁源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三楼资产管理股(邮政编码:512600)。
2.电子邮件发至wyggzc@163.com。
3.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二、联系电话:0751-2823606。
翁源县财政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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