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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29MB2D09676J/2026-00093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4-02
名称: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个转企”财政奖励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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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5年“个转企”财政奖励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2  浏览次数:-

各“个转企”经营主体:

  根据《翁源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县实力较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奖励

  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升级后的企业符合财政奖励条件的,每户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个转企”后升级为“四上”企业的,按县政府有关政策另行奖励。

  二、“个转企”奖励申报条件

  (一)申请“个转企”财政奖励的转型后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转型升级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正常经营超过12个月;

  2.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连续6个月按期申报纳税,无税务异常情况;

  3.转型后企业的住所在奖励期间均在翁源县行政辖区内,且为该企业真实经营场所并有真实经营行为;

  4.转型后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转型企业股东、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未有虚假登记记录;

  5.同一个个体工商户,在全县范围内有多家转型升级企业的,仅奖励一家转型企业;

  6.转型后企业应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奖补申请。

  (二)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转型后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发放

  1. 变更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企业投资人(股东)身份的;

  2. 转型后企业住所迁出翁源县辖区的;

  3. 转型后企业通过登记地址无法联系、年报异常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4. 转型后企业已注销或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除名、责令关闭、撤销登记的;

  5. 转型后企业未按照要求的条件、程序和材料等提出“个转企”奖补申请的;

  6. 转型后企业的相关人员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个转企”奖励资金。

  (二)申报材料:

  1.《翁源县“个转企”财政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

  2.“个转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 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奖励资金,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本次申报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财政奖励申报按照《翁源县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方案》实施,如遇奖励政策变化,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实施。

  (四)现场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0、61号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751-2865336

  

  

  附件:翁源县“个转企”财政奖励申请表.doc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