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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进入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等森林高火险区的通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14 17:35:17 字号:[ ]

广大社会各界人士:

  由于长时间的干旱天气,森林火灾事故易发频发,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县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我县已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第3号),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一切吸烟、野炊、烧烤、烧火取暖等野外用火行为。

  我县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青云省级森林公园等游玩热门地区(旅游景区区域除外)均处于森林高火险区。为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原则上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上述区域。进入其它林区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将按《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由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