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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龙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龙仙镇)》成果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03 15:34:43 字号:[ ]

  随着《翁源县龙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的实施,龙仙镇需要使用部分有条件建设区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为此我局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和《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有关规定,编制了《翁源县龙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龙仙镇)项目)》,该方案已于2020年6月1日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翁源县龙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龙仙镇)项目)的批复》(韶自然资字[2020]287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情况

  方案使用《翁源县龙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3.3190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共2个地块,位于龙仙镇高陈村、群陂村,总用地面积3.3190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3.318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0452公顷;建设用地0.000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3.3190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5个地块,位于龙仙镇高李洞村、长潭村、中心村,总用地面积3.3190公顷,其现状为农用地3.318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0221公顷,未利用地0.0002公顷。方案调整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后龙仙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二、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用地调整后,龙仙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没有发生变化。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自即日起10天,即2020年6月4日至6月13日。

  四、公告方式

  我局将通过翁源县龙仙镇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方案涉及的龙仙镇高陈村、群陂村、李洞村、长潭村、中心村村委会公告栏进行公告。请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施。


  附件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和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xls

  附件2:涉及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调整前与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zip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