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翁源藤山河等13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3 15:51:59 字号:[大中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县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包括藤山河、礤下水等13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界线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藤山河,划界起点为藤山水库上游的鸡背山(周陂镇藤山村),流经藤山村,阳西村、阳东村、洪兰村,划界终点为藤山河与周陂水交汇口(周陂镇洪兰村);集雨面积为28.55km2,划界河长15.54km。
礤下水,划界起点为灰山(周陂镇礤下村),流经礤下村、集义村,划界终点为礤下水与周陂水交汇口(周陂镇集义村);集雨面积为28.76km2,划界河长7.76km。
下陂水,划界起点为高栋(官渡镇下陂村),划界终点为长潭水库与下陂水交汇处(官渡镇下陂村);集雨面积为9.01km2,划界河长4.56km。
东三河,划界起点为飞神水库上游阿婆髻山的嶂背(官渡镇坑尾村),流经坑尾村、新北村、新陂村、东三村,划界终点为东三河与滃江交汇口(官渡镇利龙村);集雨面积为48.6km2,划界河长16.50km。
铁石径河,划界起点为上蓬窝(江尾镇松岗村),流经松岗村、松塘村,划界终点为铁石径河与九仙水交汇口(江尾镇松塘村);集雨面积为17.5km2,划界河长9.64km。
桂竹水,划界起点为烟窑窝(龙仙镇贵联村),流经贵联村、桂竹村、蓊口村,划界终点为桂竹水与大坪水交汇口(龙仙镇蓊口村);集雨面积为36.9km2,划界河长17.92km。
桂竹水圳,划界起点为桂竹水库下游的洪罗田村(龙仙镇桂竹村),流经桂竹村、新坪村、马墩村、丰山村、马山村、联群村,划界终点为东华水库(龙仙镇联群村);划界河长18.88km。
群联水,划界起点为东华水库上游的五指山(龙仙镇马山村),流经群联村、罗坑水村、县城东,划界终点为群联水与滃江交汇口(龙仙镇河口村);集雨面积为14.72km2,划界河长8.65km。
李洞水,划界起点为禾坪岗坳坪子(龙仙镇李洞村),流经李洞村、石背村,划界终点为李洞水与龙仙水交汇口(龙仙镇石背村);集雨面积为36.31km2,划界河长17.62km。
老隆山水,划界起点为雷公磜顶(老龙山林场),流经老龙山林场、青山村,划界终点为老隆山水与龙仙水交汇口(龙仙镇青山村);集雨面积为34.17km2,划界河长16.57km。
青龙水圳,划界起点为跃进三级电站龙仙水的交接口(龙仙镇青山村),流经青山村、蓝青村、田心村、石寨村、民主村,划界终点为八泉水库(龙仙镇民主村);划界河长21.60km。
青云水,划界起点为龙潭与狗神坑交汇处(龙仙镇青云村),划界终点为青云水与龙仙水交汇口(龙仙镇青云村);集雨面积为22.49km2,划界河长10.37km。
欧车水,划界起点为瑶老石(新江镇新展村),流经新展村、新益村,划界终点为欧车水与新展水交汇口(新江镇新益村);集雨面积为8.39km2,划界河长8.11km。
二、划定标准
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韶关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管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的相关技术要求,本次河流划界标准如下:
(1)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
①有护岸河道
根据工程级别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习惯和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一般宜以河道两岸护岸结构外边界起,各向外延伸5m~10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②无护岸河道
穿越城镇、村庄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线按现状河岸线外延不小于3.5m确定。其它情况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或按现状河岸向外延伸不小于10m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2)无堤防河道,有规划要求
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明确了设计断面的,按规划要求划定河道管理范围线。对于规划改移的河道,河道管理范围线应按现状河道修正,符合现状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要求。
(3)水库库区的管理范围,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水库坝址上游坝顶高程线或土地征用线以下的土地和水域。本次水库库区以坝顶高程线与岸边交界线划定库区管理范围线。
(4)灌区的管理范围,根据《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四)灌区。主要建筑物占地范围及周边:大型工程五十至一百米,中型工程三十至五十米;渠道:左、右外边坡脚线之间用地范围。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藤山河、礤下水等13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有关节点坐标请到翁源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翁源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翁源县龙仙镇幸福路5号翁源县水务局
联 系 人:曾庆恒
联系电话:0751-2860202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zz2860202@163.com
翁源县水务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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