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神背岭墓葬群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翁府〔2012〕86号
县政府决定,将官渡镇官渡村“神背岭墓葬群”公布为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护范围:东边以下村岭的山栋分水处,南边以山塘窝坜直下(即下村岭与井头岭山林界),西边以Y753乡道,北边以傅屋坜埂的边缘均向外延伸20米为界。
二、建设控制地带:东、南、西、北均按保护范围的边缘,再向外延伸40米为界。
三、神背岭墓葬群由县文物部门和官渡镇文化站负责管理,林地产权属神背岭村小组所有,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进行垦荒、植树、毁林、修筑坟墓和改变山地的现状,违者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处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翁源县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