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县磷肥厂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等法律法规,为做好我县原磷肥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由我局结合翁源县实际情况,牵头编制了《翁源县原磷肥厂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16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一、征集方式
1.来信请寄至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186号县住建局三楼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2600),并在信封上注明“翁源县原磷肥厂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意见和建议”的字样。
2.电子邮件发至whz987@126.com。
3.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二、联系电话:0751-2820890。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