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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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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韶关市翁源县官渡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1-08-02
名称: 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县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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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县第九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8-02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护好我县较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镇仔节孝牌坊”“民主石楼”等二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公布为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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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1.镇仔节孝牌坊。以文物本体为界。面积:8平方米。

  2.民主石楼。以文物本体为界。面积:2100平方米。

  (二)建设控制地带。

  1.镇仔节孝牌坊。

  以保护范围边缘起,东、西面向外延伸3米为界;南面向外延伸至省道S245线为界;北面向外延伸4米为界。面积:140平方米。

  2.民主石楼。

  以保护范围边缘起,东、北面向外延伸至石楼通往河角乡道为界;西、南面向外延伸至村民现有宅屋建筑为界。面积:2600平方米。

  三、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县文物部门和属地镇文化站负责管理,产权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建和改变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