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好我县较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镇仔节孝牌坊”“民主石楼”等二处不可移动文物点,公布为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二、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一)保护范围。
1.镇仔节孝牌坊。以文物本体为界。面积:8平方米。
2.民主石楼。以文物本体为界。面积:2100平方米。
(二)建设控制地带。
1.镇仔节孝牌坊。
以保护范围边缘起,东、西面向外延伸3米为界;南面向外延伸至省道S245线为界;北面向外延伸4米为界。面积:140平方米。
2.民主石楼。
以保护范围边缘起,东、北面向外延伸至石楼通往河角乡道为界;西、南面向外延伸至村民现有宅屋建筑为界。面积:2600平方米。
三、第九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县文物部门和属地镇文化站负责管理,产权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改建和改变不可移动文物的现状,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翁源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