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229006977883N/2020-00032
韶关市翁源经济开发区
2020-06-05
翁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2020-06-05

翁源经济开发区政务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6-05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的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工作沟通联络,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机关政务微信工作群的应用,保障政务微信工作群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预防、制止不良和有害信息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务微信工作群的定义。由我单位建立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署的政务微信群,其宗旨是为群成员交流工作、通报情况、介绍经验、传递信息等提供方便,努力打造成为移动中的“课堂”、不见面的“会场”、互看互学、互比互促的平台。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全体在岗干部职工。

第二章 微信群管理

第三条 政务微信群遵循“统一建立、规范管理、专人负责”的原则。我单位政务微信群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并负责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由其他同志负责进行监管。

第四条 信息发布应坚持“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不谈论涉密和敏感话题,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转载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文章,不转载不宜扩大知晓范围的工作内容,不得将领导同志批示以拍照复制等形式用微信或在网上传播,不发布不良倾向、色情、赌博、病毒链接、无关商业广告及其他有害信息,不把群内动态扩散至群外或互联网。

第五条 开发区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政务微信群中传达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于电话、纸质文件等传达的效力,由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负责督办落实。如遇紧急工作或信息,务必第一时间用电话传达。

第六条 群成员要坚持登录政务微信,定时查阅群动态,对群成员的任务布置、工作问询,要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做到联络畅通、信息对称。

第七条 群成员应加强手机管理,不将自己的政务微信借与他人使用,上网运行时应设置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丢失、失密。若出现政务微信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请通过正规途径恢复,并及时告知政务微信群管理人员。

第三章 群内容范围及形式

第八条 群成员发布的内容范围可以是重要时讯,也可以是自己感兴趣的学习内容。开发区重大活动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由办公室统一发送;其他科室、中心的重大活动由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发送。

第九条 政务微信工作群发布的信息主要包括文档、文字和图片等。文字应精炼准确,图片应真实清晰。严禁大篇幅转发信息或过度在群里发图片,可以把信息链接发到群里面。

第四章 群成员管理

第十条 政务微信群成员为我区在职人员,政务微信群创建人参与该微信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及时做好群成员的加入、移出等工作。群成员因工作需要,可互相加为政务微信好友,在探讨商榷有关工作时,可转为好友联系模式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安排工作。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群组成员要求加入相对应的群组,不邀请无关人员加入群组。加入群组后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如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群组后,及时联系群组创建人或管理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