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尾镇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卫健委、省委政法委等24部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2023年韶关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方案》和《2023年翁源县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动我县社会心理服务工作落地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和改善个人、群体和社会的情感和行为,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探索建立社会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模式,完善全方位、全人群、全周期、全覆盖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水平,应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尾。
二、工作目标
全镇、各村(社区)普遍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并建立稳定的运行机制,社会心态教育体系、预防为主的社会心理筛查咨询体系、通畅有效的心理疾病干预体系基本形成,全面落实镇、村均配备心理老师、精防医生对有需求的人员进行初级心理疏解服务,日常组织心理健康员及志愿者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成立社会心理服务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朱志辉(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淮(党委副书记、镇长)
曾德仁(镇党委政法副书记、政法委员)
沈鹏雄(副镇长)
官俊华(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慧平(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许世斌(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邓菲玉(镇公共服务办主任)
杨慧芳(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陈 峥(司法所负责人)
何德平(镇卫生院院长)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各村(居)党组织书记
办公室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由综治办主任许世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进一步完善镇、村(社区)服务站(室)配套建设,着力打造“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品牌。落实镇、村(社区)二级服务站(室)建设。以“镇+村(社区)”为心理服务阵地,强化镇级服务平台指导能力,发挥网格作用,加强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帮助其增强抗挫、抗压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制机制,依托镇、村(社区)综治办或相关服务场所试点开展社会心理服务,深化“粤心安”社会心理服务品牌建设。
2.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建设。整合、培养心理服务社工(志愿者)、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专业构成的心理服务队伍。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机构服务、设立心理咨询岗位等形式,建立以心理辅导人员、社会工作者为主的心理服务专职队伍;吸纳村(社区)干部、驻村民警、村居辅警、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作为社会心理服务兼职队伍,协助专职人员开展排查发现、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服务;创新心理人才队伍建设模式,要积极探索与珠三角发达地区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心理服务人员组团式服务。
(二)规范开展社会心理服务
1.有针对性开展心理咨询、疏导。对普通人群提供心理咨询,答疑解惑;对有心理行为问题人群进行心理状况评估,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稳定情绪与精神状态。
2.主动做好心理问题预警防范。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和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矛盾多发领域引发群防群闹的部分利益诉求群体等人群心理健康,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心理变化,发现有可能发生极端行为或案(事)件时,及时向综治办或有关部门发出预警,推动工作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防转变。
3.有效处置心理危机。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援助热线、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模式。对突发事件中行为失常的人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有效减少极端案(事)件的发生。
4.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广泛宣传心理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心理行为问题,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心理氛围。
5.深入推进村(社区)心理服务活动。各职能部门充分组织发动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具备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干部职工,持有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心理教育A、B、C证的教师和从事专业工作的医生下沉到各村(社区)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三)积极推动粤平安社会心理服务平台试点建设
积极借鉴学习相关先进经验,将心理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构建以心理知识宣传普及为前端、心理问题监测预警为中端、高危人群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中,打造服务品牌,不断增强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站(室)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尾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引导,综治办加强对村(社区)社会心理服务站(室)的工作指导,推进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学校、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细化任务,完善措施,组织专业(兼职)人员进驻村(社区),为社会心理服务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各村(社区)为社会心理服务提供场所保障。一是心理教师每学期到所挂钩村(社区)开展2次以上心理咨询服务,为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维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二是精防医生每月到各村(社区)为有需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心理服务,引导患者及其家属培育积极健康心态;对有心理问题的患者开展必要的心理疏解,维护和谐稳定。三是驻村(社区)民警(辅警)动态对心理问题有关联的人和事及时进行排查,强化措施,消除隐患,维护稳定。四是村两委干部要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心理教师、精防医生和驻村(社区)民警(辅警)等人员到村开展心理服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配合做好心理服务工作,如有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综治办。
(三)加强经费保障。将社会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工作列入平安建设工作经费预算。鼓励建立多元化资金举措机制,积极开通公益性服务的等渠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督导评估。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反馈信息,形成上下同一,信息顺畅,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地工作机制。同时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