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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年12月修订)

 

  为更好地开展审计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翁源县审计局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本局的机构设置和基本职能,审计机关权限、审计工作程序、审计结果公布、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网上办事等。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审计信息》公开两种形式。必要时,本机关还将通过报纸、杂志、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以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辅助形式。

  (三)公开时限

  审计机关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至信息产生后20天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翁源县审计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翁源县建设一路448号审计局,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定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2823281,传真号码0751-2866171,通信地址:翁源县建设一路448号审计局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5126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https://ysqgk.gd.gov.cn/751421/choice)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4.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https://ysqgk.gd.gov.cn/751421/choice)在线填写《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处理

  1.审查

  (1)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2)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

  (1)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翁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审计局综合办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751-2823281;办公地址:翁源县建设一路448号审计局;邮政编码:512600,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翁源县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电话:0751-2821338)或者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751-2875253)举报。)如果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件1:翁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翁源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可多选)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仅限公民申请)□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