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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翁源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290069775683/2021-00059 分类:
发布机构: 韶关市翁源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12-20
名称: 县统计局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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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发布日期:2021-12-20  浏览次数:-

       12月17日,县统计局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局党组书记陈思佑同志主持会议,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监督追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健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必将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引擎”。

       陈思佑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标杆,做表率;三要把落实《规定》同统计工作相结合,压紧压实责任,推进正风肃纪,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紧紧扭住责任制度这个“牛鼻子”,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