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05 10:41:07 字号:[大中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参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扩园规划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位于翁源县翁源镇与新江镇两镇交界处,京港澳高速翁城出入口两侧,东至横石水,南至翁城镇南部行政边界,西至京港澳高速,北至大湖洋水库,距华彩工业园约2公里,距翁城镇约4公里,规划总用地面积362.62公顷,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58.81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71.37%,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57.49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71.01%,区域交通设施用地1.32公顷;规划非建设用地103.81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的28.63%,主要包括农林用地和水域。规划产业发展定位为以电源生产为核心,新型电源、电子设备研发及配套产业为引领的产业转型发展深化区。
二、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废水:
建设期:开发区建设期的废水主要来源包括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三大类。地表径流采取沉淀措施,施工废水采取隔油、沉淀措施,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等措施减少废水中污染物排放量。
运营期:铅酸蓄电池和旧电池综合回收利用涉重工业废水经自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其余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基地污水处理接管要求求排入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横石水。污水处理厂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中的严者。
2、废气:
施工期:主要是扬尘、汽车尾气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控制车速、及时清扫和定时洒水等措施可减少道路扬尘。
运营期:规划区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各企业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气、锅炉废气、工业炉窑废气和汽车尾气等。根据开发区产业定位,锅炉废气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工业炉窑参考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车间有机废气采取准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等净化措施加以治理,参考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的排放标准;其他废气外排必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若未来颁布新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则开发区企业应执行相应行业排放标准。
3、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打桩等施工作业和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车速,减少鸣笛、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运营期:开发区内噪声主要来自各企业生产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类比调查表明,一般开发区内噪声环境能达到城市区域噪声环境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开挖土方和建筑施工中的废弃物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定期分类清理,其对环境影响有限。
运营期:电源电子集聚区扩园后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大部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可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若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大,土壤侵蚀严重。在项目施工期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沉沙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尽可能的在裸露地表铺设人工覆盖物,水土流失强度和年均水土流失总量均有大幅度的下降。
6、社会经济影响
由于开发区的建设,原来在开发区域内生活和耕作的农民失去了生济的依靠——土地,他们的生活将会受到明显影响。因此征地补偿工作应予以高度重视,并在妥善补偿的同时,通过技术技能培训帮助解决移民生济问题。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扩园符合规划对产业的定位及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合理、总体结构和布局较为合理。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扩园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环境容量充足;规划产业定位基本合理,选址、布局和各产业用地划分基本可行;主要环保基础设施正在完善当中,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后,从环境角度考虑,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电源电子产业集聚区扩园规划是可行的。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单位——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者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请多提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韶关市翁源县厚源商务大厦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1-6928836
环评单位: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70号创智城1幢3楼
联系人:潘工
电话:0751-8700090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该项目的公告内容将会在开发区附近居民点、学校、政府等公告栏以及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dsk168.com/)等进行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得。
征求主要事项包括:
1、是否支持本扩园规划实施;2、扩园规划实施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3、规划实施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4、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的观点;5、其他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是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六、征求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予以回应或解释。
广东翁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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