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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修订)》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12-02 10:46:53 字号:[ ]

点击查看文件: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修订)》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一)制定背景。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保护我县森林资源。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结合我县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及森林火灾发生规律修订本规定。

  (二)制定必要性。修订《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是为了有效预防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我县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拟解决的问题。修订《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按照《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明确划分了高火险区、重点火险区和特别防护期、高火险期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概述。《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共七条,约880字。其中,第一至二条,明确了修订本规定的相关依据和适用范围;第三至四条,明确划分了高火险区、重点火险区和特别防护期、高火险期;第五条,明确高火险期内严格禁止的用火行为,并明确违反规定所执行的法律依据;第六条,明确了本规定解释权;第七条,实施时间。

  (二)文件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修订)》,制定了严格的防火措施,明确火险区和火险期的划分,细化了高火险区和高火险期的内容和约束性条款,并明确了违反本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增强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部门的职责,促进我县森林资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