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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22900697712X9/2021-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翁源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2-22
名称: 关于印发《翁源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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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翁源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翁源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辖内各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县金融办牵头,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翁源支行制定了《翁源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翁源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2日


翁源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我县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对象

  本措施支持在我县登记注册,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且按县委、县政府部署全面落实防疫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报备等相关措施,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小微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如企业不落实防疫责任、不配合防疫工作、违反防疫规定,不得享受本优惠政策,违反法律法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措施内容

  (一)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翁源县合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通过压降成本费率,除降低贷款利率外,尽量免收企业办理贷款的抵押评估费、担保费、风险保证金利息等融资成本费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

  (二)降低中小微企业转贷成本。尽快成立政府性担保公司,办理转贷业务,解决暂时受困的批发零售、餐饮、住宿、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工业高新技术和规上企业银行贷款到期后的资金周转困难。

  (三)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其他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再融资或调整还款安排。

  (四)确保货币政策工具额度不下降。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政策支持,确保2020年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总额不低于2019年。

  (五)简化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业务流程。企业在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机构办理并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六)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疫情期间组织各银行机构通过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建立企业金融服务辅导员制度,一对一辅导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推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主动加强对接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小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七)切实保障企业征信相关权益。切实保护小微企业的征信权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各银行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八)进一步完善保险服务。针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保险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责任范围,通过开辟绿色通道、提升理赔效率、保险延期、调整保险费率等方式,切实为企业提供保障。

  (九)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保障性金融服务。要求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为疫情防控工作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减免手续费,简化业务流程,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三、其他事项

  本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发布之日起的三个月(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期的,按已规定的期限执行)。中央、省和韶关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我县遵照执行。

点击阅读:《翁源县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