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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翁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
方案(龙仙镇、翁城镇、新江镇)》成果的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11-30 16:11:28 字号:[ ]

  为满足翁源县新型城镇化和产业化的发展需求,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有关规定,我局编制的《翁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龙仙镇、翁城镇、新江镇)》已于2020年11月20日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翁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龙仙镇、翁城镇、新江镇)的批复》(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20号)。项目通过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式调整建设用地面积30.1755公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使用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原因

  由近年来随着翁源县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韶新高速公路、昆汕高速公路、深湘高速公路等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带动下,县域的发展条件和交通区位优势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尤其是在“一带一路”国家大战略下,韶关市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翁源作为融入大通道上重要节点城市,亟需适时结合新形势以及翁源县自身生态和产业优势,积极培育三大增长极、发展五大产业和和构建三大功能区。为此,为解决目前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此次申请使用有条件建设区,是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重要保障,直接影响周边配套基础设施的落实。

  二、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以及翁源县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分析,调入地块共14个地块,位于翁源县龙仙镇、翁城镇,总用地面积30.175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4.846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5.5090公顷)、未利用地5.3279公顷、建设用地0.000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30.175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8个地块,分别位于翁源县龙仙镇、翁城镇、新江镇,总用地面积30.175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0.055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3.6279公顷)、未利用地0.1204公顷。

  方案调整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后翁源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批准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四、公告方式

  在翁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告,同时在翁源县龙仙镇、翁城镇、新江镇及项目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附件:1.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2.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3.《翁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龙仙镇、翁城镇、新江镇)》相关图件。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2、3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