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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翁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翁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翁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12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局保存的工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翁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公开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翁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规章;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司法行政工作月报、年报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局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局编制了《翁源县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局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翁源县政府网站(http://xxgk.wengyu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翁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以下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通过政府工作、新闻发布会、局简报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三家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局在翁源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局在翁源县司法局(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设有广告宣传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一般留存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查阅。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翁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本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受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受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确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翁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邮政编码:512600

  联系电话:0751-6841309   传真:0751-6841307

  电子邮箱:sf6841309@163.com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翁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邮政编码:512600

  联系电话:0751-6841309   传真:0751-6841307  

  电子邮箱:sf6841309@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51-6841311,传真:0751-6841307,电子邮箱:sf6841309@163.com,办公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330号,邮政编码:512600,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局、翁源县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电话:0751-2821338)或者翁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51-281662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翁源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