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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文明创建】翁源县司法局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07 16:00:34 字号:[ ]

  8月7日上午,县司法局开展“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创设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提升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成效。

  活动中,首先对《关于要求全县公职人员带头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通知》进行了说明,并对“翁源县文明交通承诺书”进行了解读。随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翁源县文明交通承诺书”,大家郑重承诺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维护我县党政机关良好形象,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通过此次活动,县司法局广大干部职工对文明交通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纷纷表示将以身作则,积极践行交通文明行为,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争做文明交通模范,全力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翁源县司法局干部 刘宣峙:我认为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还是很有必要的,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我们可以做到以身作则,可以以点带面,从我们本人做起,带动我们的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对我们翁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很好的促进作用,我觉得承诺书的签订很有意义。首先我本人肯定要遵守交通法规的,接下来,我会跟我的家人、朋友宣讲一些交通法规文明知识,跟他们说要热爱我们的家园,要热爱翁源这个城市,让每个人都遵守交通法规。

  翁源县司法局干部 叶国胜:我觉得我们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自觉从带动家人做起,要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配合交警的各项交通指挥,从带动家人开始,还有身边的朋友,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社会是每一个家庭组成的,如果出了一些意外交通事故的话,会破坏一个家庭,同时,也会损害社会的文明程度,所以我觉得签订这个承诺书很有必要,从我们自己开始做起,以身作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