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住建管理局“三举措”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作者:县住建管理局曾永发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7 17:38:28 字号:[大中小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翁源县住建领域健康、高质量发展,翁源县住建管理局“三举措”提高执法质量。
举措一:严格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县住建管理局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为重点抓手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及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同步“韶关粤执法”平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涉及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罚款或者复杂案情等行政处罚决定事项,除了必须经法制审核外,还要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举措二:精准执法,规范行业秩序。制定《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执法大队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精准执法。在建筑施工领域、燃气经营领域、扬尘治理、城市管理领域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检查组、技术组、法规组等执法小组,通过“部门联合、从严从快”查办案件,依据广东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基准作出精确处罚。今年以来,县住建管理局开展行政检查200余次,作出行政处罚16宗,责令整改安全隐患400余项。
举措三:柔性执法,执法普法并行。县住建管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推行柔性执法,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行政执法工作,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立法目的、法律原则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引导教育对象自觉守法。构建企业、群众、社区、主管部门“四位一体”监控管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围绕行政执法重点环节开展说理式执法,讲清事理、法理和情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言行,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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