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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法院巧解执行难题
实现个人债权与国有资产保护双赢

作者:县人民法院何辉熊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06 15:14:30 字号:[ ]

  近日,在翁源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精心调解下,一起涉及个人债权和国有资产的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实现当事人权益的同时,有效保护了国有资产,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该案申请执行人严某某从原债权人刘某某处受让了对被执行人翁源县某镇供销社的数百万元债权。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供销社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但严某某表示希望可以尽快拿到执行款用于生意周转。翁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供销社名下流动资金较少,如确需强制执行只能依法拍卖供销社名下25间店铺。而这些店铺既是供销社的经营基石,也是重要的国有资产,如何平衡国有资产的保护和个人债权的实现,成为本案的难点。

  为了确保严某某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执行法官并没有急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深入调查案件情况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并进行释法说理。执行法官对严某某表示,如果拍卖25间门店,不仅周期长,而且涉及缴纳税费、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实际上最终获得的执行款将大打折扣,不如适当放弃部分利息并给予供销社一定时间进行资金筹集及周转,确保最大化实现债权利益;同时执行法官对供销社表示,供销社要尽快想办法筹集部分资金,先解决严某某目前生产经营需求,再妥善处理后续事宜。最后,执行法官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个既保障严某某权益,又保护国有资产的解决方案,即:由供销社在9个月内分3期偿还180万元给严某某,供销社和严某某均表示接受这一方案,并共同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一周后,严某某顺利收到供销社偿还的第一笔款项60万元。双方当事人均对翁源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严某某表示:“翁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非常负责,不仅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还考虑到了供销社的实际情况。我对这样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而供销社也对翁源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翁源县人民法院切实做到了为民办实事、为社会解难题。

  下一步,翁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不断探索和创新执行方式,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同时,翁源县人民法院也将进一步加强与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筑牢国有资产保护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