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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林长办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竖牌及宣传活动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03 08:54:58 字号:[ ]

  9月29日上午,县林长办组织县林业局、江尾镇、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管理局等部门,在江尾镇开展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竖牌及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县古树名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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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尾镇松岗村古树园,县法院、县检察院发布了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并竖牌公告。当天,新江镇蛇子朱古树公园的两株古樟树、一株古龙眼树的司法保护令也同时生效。

  坐落于松岗村的古榕树,高12米,树围10.6米,冠幅30.2米,已有800年树龄。其树姿优美、枝干粗壮、生长茂盛,深受村民的喜爱,在2020年评为韶关市“十大榕树王”之一。

  古树名木,是来自自然界的“绿色文物”,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存共荣的标志。此份《司法保护令》对擅自移植、砍伐、刻画、剥损树皮、折毁树枝、挖掘树根等破坏“榕树王”及周围环境的行为予以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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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尾镇杨梅山广场的古树名木宣传活动上,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示及讲解古树名木图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介绍我县古树名木资源、科普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内容以及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呼吁大家遵守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的规定,积极参与到古树名木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共同营造“人人参与保护自然文化遗产”“人人参与创森”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