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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8 18:33:12 字号:[ ]

  12月28日上午,翁源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温毅麟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路生、李翠红、陈福环、林有成、王迅东以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新玉,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的有关负责人以及一名镇人大主席和一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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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3年县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23年县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审议了翁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

  会议认为,一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优为核心,制定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等工作方案,大力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执法监管,工作措施得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各项目标完成较好,实现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为我县贯彻实施“百千万工程”提供生态环境屏障。

  会议建议,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治理共识,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推动治理项目加快落实,让全县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久久为功,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长效机制,凝聚治理合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治氛围。形成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确保我县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我县争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认为,2023年,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制度体系日渐完善,政府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会议建议,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科学做好财政收支的预测分析,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要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做好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各项工作,保持我县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