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1-22 16: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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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红岭钨矿原有选矿厂车间内 |
环评机构 | 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翁源红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至2019年间,探获矿区内白钨资源量约6.4万吨。因此,该公司于2021年开展6000t/d采选改扩建项目,并于2021年9月29日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韶环审[2021]46号)。现有白钨资源露天开采工艺方案需对露天采区表层风化花岗岩需剥离、堆存、排弃处理,无法充分利用资源,为避免矿产资源浪费,该公司选址于红岭钨矿原有选矿厂车间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57′49.987″,N24°27′49.842″)改造现有选矿厂,对矿区露天采场表层废弃砂土(不涉及尾矿库尾砂、低品位矿等)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砂石等资源,建设65万t/a废弃砂土综合利用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1497.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1000m2。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6人,均不在在厂内食宿。每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作业。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440229-04-02-89804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管网。运营期生产废水经初步浓缩沉淀处理后大部分水回用于本项目生产,小部分废水排入现有项目2#废水站经“二级化学混凝沉淀+氧化+多介质过滤”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粉尘(颗粒物)通过在生产区内设置雾炮机喷洒水雾降尘及在厂区内对料堆、运输道路等定时洒水,有效降低起尘量,使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运营期高白瓷泥作为产品外售,富铁瓷泥作为瓷泥加工原料外售;外排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作为建筑材料委外综合利用;废机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