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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的县官陈子巽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7-08-22 16:23:00 字号:[ ]

陈子巽(18621932),名步谦,绰号陈跳,翁源南浦沙坪村人,秀才出身。光绪二十八年(1902),贼匪肆扰,巽时无公职,却亲率子弟将贼匪擒拿归案,此举受两广总督岑春煊嘉奖,赏他五品望衔。民国二年(1913),县议会成立,巽当选为议长。民国三年兼任县联合保卫团团总,民国九年,县民推选他“权理县事”。民国十年出任民选县长、兼任县联团团总。

子巽担任公职期间,主持开通翁大公路(官渡至大坑口),开全省民办公路之先河,创办三华县立中学,开设长途电话。竭力搞好社会治安,成为省治安模范县。巽一生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从不徇私枉法。民国十九年,兴宁某巨商欲贩运几十担鸦片到县境销售,向子巽行贿一担白银,当即受到他的严辞斥责:“敢到翁源贩卖鸦片,绝不容情,货即没收,人即正法。”矿商苏某为求子巽保护,乘夜间携白银送到巽家,巽严肃对苏说:“我是地方官,自有保护商民之职责,毋以是而辱我也。”令苏收回银礼。县里凡不肖之徒,附逆为匪者,一律严惩不怠。其胞侄因一时糊涂,图谋不轨(一说因公务失职),毫不例外,即令处决,人称“当代包公”。

民国二十一年,巽积劳成疾,病逝家中,逝后家无余资,仅有薄地三亩。安葬之日,收到各界祭幛挽联164件,祭文11件,自觉送殡者逾万人。国民第二军军长香翰屏及西北区绥靖公署主任李汉魂特联呈广东省政府暨中央政府褒扬嘉奖,随奉省府主席陈济棠以“乡国耆英”、国府主席林森以“功在桑梓”相赠,以示褒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