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翁源县)
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2〕352 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新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名单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34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现就第二批国家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翁源县)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本县注册且有实体、有实际运营,具有一定规模,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实际融入和推动当地经济民生发展,有一定发展前景和潜力,能扩大和推动我县消费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企业,不支持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培训机构等主营业务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关联不紧密的单位参与项目建设。
二、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1.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方向)
2.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方向)
3. 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重点支持方向)
4. 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5. 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引导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6. 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支持品牌影响力大、家电营销售后网络健全的大型流通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和家电回收服务网点。
三、支持方式和时间范围
1. 按照“财政资金事后奖励”的方式予以支持,项目投资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2. 同一项目不可申请多个方向,支持比例为不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投资金额的40%。不超过项目申请支持金额,单个项目申请财政资金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3.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建设内容(以发票时间为准),且未获得过其他任何层级的财政资金支持。
4. 对已落实支持资金的项目单位,后续检查发现问题的,予以追回。对拒不清退财政资金的,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手段追缴,同时落实联合惩戒机制。
四、不支持开支范围
不支持征地拆迁、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发工资、提取工作经费。相关明显与乡村建设工作意图无关的支出,不应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冲抵。
五、申报程序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扫描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翁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二楼商贸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要求
书面材料要求A4打印,严格按以下顺序装订,复印件须盖章标记与原件一致:
1.申报资料封面(附件1)。
2.目录(标记页码)。
3.《资金申请表》盖章版(附件2)。
4.营业执照复印件(显示营业范围)。
5.企业介绍。应说明基本情况、主要业务、对行业的推动情况、近三年是否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有欠缴应退还的财政资金的情况。
6.申报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项目投资情况、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
7.支出清单和申请金额。应详细列明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支出清单或计划支出清单,申请金额不应超过符合支持范围投资支出的4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8.有关佐证材料(证明项目切实可行:如项目实施合同、企业资质、项目可行性报告、现场照片等)。
9.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附件3)。
七、其他相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确保项目内容真实可靠,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履行财政资金支持相关的工作责任,按要求报送项目实施效果数据,配合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要配合开展工作宣传,按要求提供相关宣传材料,如有要求,应在项目醒目位置设置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相关推广名称及标识(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设置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需新增、调整或延迟实施期限的,应向翁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批复后方可实施。
在2023年申报时列入《翁源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示范县申报书》的项目优先安排。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地址: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幸福南路101号翁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 联系人及电话:曹玉瑶 0751-281582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