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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司法局:汇聚文明创建正能量 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28 10:56:07 字号:[ ]

  2020年11月20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县司法局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得司法行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近两年来,该局继续秉承文明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汇聚文明创建正能量,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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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源县司法局局长官立中:翁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党管一切”的原则,坚持党建示范引领,推动文明建设。注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积极打造“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格局,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形成职责明确、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了文明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翁源县司法局秉承文明单位创建“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理念,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动力,助力提升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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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召开各种学习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河添、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丘添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突出贡献个人赖样和、全国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员李玉文等一大批模范人物。

  翁源县司法局局长官立中:在工作实践中,着力打造了一支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文明执法、服务高效的良好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翁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力争文明建设和业务发展齐头并进。法律援助工作在2015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中获得满分,排名第一;“七五”普法以来,开展各种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00多场次,全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2016年,翁源县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8年6月,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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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如火如荼之时,翁源县司法局又结合本单位实际,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各种文明活动,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翁源县司法局局长官立中: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翁源县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司法行政工作本职,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工作实效,为我县打造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争当全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排头兵和镇域经济发展先行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