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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翁源县滃江大道(银泰地块)旁土石方工程立项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5-28 11:46:41 字号:[ ]

翁发改字〔2020〕48号


关于翁源县滃江大道(银泰地块)旁土石方工程立项的批复


翁源县龙腾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翁源县滃江大道(银泰地块)旁土石方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440229-50-01-040706)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翁源县滃江大道(银泰地块)旁土石方工程的立项。

  二、项目建设地址:翁源县龙仙镇新城区滃江大道(银泰地块)旁。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范围面积4754㎡,项目开挖平整土石方,开挖工程量为115797m³(其中:二类土方3890m³,三类土方25756m³,软石51137m³);土方回填量为1203.9m³。

  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6.1万元,项目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以降低能耗,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六、请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建设单位必须依照《统计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县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八、项目批复有效期限为两年。


  附件:翁源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书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县住建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