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规章制度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0-23 11:34:11 字号:[大中小 ]
为建设管理规范、廉洁高效的发改机关,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规则,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 全局大会
全局大会由局班子会议决定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主要通报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传达上级重大政策、方针。
(二)局办公会议
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决定;检查通报当月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和布置下阶段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
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由局长召集,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通报重要情况;研究需要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向各股室传达,并贯彻实施。
(四)业务工作会议
局业务工作会由局长或分管局领导主持,相关班子成员与及有关人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各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意见及建议,并提交书面材料。
二、公文审批制度
(一)全局综合性、政策性、法规性、重大项目安排的文件。在分管副局长审核后,再由局长签发;日常业务文件由分管副局长签发。
(二)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主送(或抄送)本局的公文,由办公室转送分管副局长阅示后交相关股室处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性文件须及时送局长阅批。
(三)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收到办公室转办的公文以后,应根据拟办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按时上报。
三、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
(一)投资项目立项必须遵照国家、省的产业政策和法规、中长期发展规划。原则上核准项目5个工作日办结,备案项目3个工作日办结。资料不完善的,要一次性告知项目建设单位补齐。
(二)投资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项目核准、备案,由分管副局长签发;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局长签发,重大、重要项目需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
(三)价格认定在接受提出机关的价格认定7个工作日内做出价格认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四、公务接待管理
(一)严格执行上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需有公函或文件,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
(三)接待费资金支付原则上采用公务卡结算,报销凭证附财务票据、公务接待预审表、相关函或文件。
(四)因公务活动外出食宿安排,应执行有关规定,采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办理报帐核销手续。
五、公车使用管理
(一)公车使用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审批手续。县城划定范围内不予派用公车。
(二)除外出公务活动之外,小车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公车钥匙、行驶证、油卡原则上当天用完车后(如当天回来太晚,可在次日上午上班后)交办公室存放并注销登记。
(三)公务车辆外出原则上不能用非专职驾驶的临聘人员做司机。
(四)车辆年审、维修、保险、保养、交纳税费、罚款等执行政府相关规定,经分管副局长批准同意后,由司机办理。
六、财务管理
(一)财务人员需按照合规、节约原则,对报销单据发票认真审核把关。
(二)支出发票必须合法,发票需由经办人注明事由,有证明人签名。费用支出500元(含5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审批报销;500元以上先由局长同意核销后交分管副局长审批报销。
(三)办公室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购置较大的物品(500元以上)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有规定须按政府采购程序购置的,从其规定。
(四)财务人员每月结算一次,并将开支情况及时报局长和分管账务副局长。
七、内部行政管理
(一)各办公室卫生每天打扫一次,当天的报刊、文件、资料等及时整理,保持整洁美观。
(二)需单位盖章出具各种证明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公章统一放置在办公室,凡因办公事需带公章(包括电子印章)离开办公室,需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批准。盖业务章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登记方可办理。
(四)分管领导到本县以外的单位开会、培训、办事,需先向局长汇报;其他干部则先向分管领导汇报。
(五)上班时间,不准使用QQ、MSN等聊天工具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有看电影、炒股、炒汇、玩游戏、网上购物和赌博等行为。
八、考勤管理
(一)干部职工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请(休)假和加班实行严格的登记和公示制度,凡有请(休)假及加班情况发生的,办公室及时做好登记备案,经单位正职审签后,于每月第一周对上个月请(休)和加班情况进行公布。年底进行全年汇总公布。
(二)干部因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准时上班的应及时报告分管副局长与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三)干部职工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因患病或个人私事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需请假,最低以半天为计算单位。请假原则上先请后假,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翁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休)假审批表》,说明事假事由,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申请的,保供经批准可在事后补办,并按以下规定审批:
1.请假半天以下由股室负责人审批;
2.请假1天以内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3.请假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单位正职审批;
4.股室负责人请假1天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部门副职请假均由单位正职审批;
签好的《请(休)假审批表》由办公室存档备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应及时按审批权限致电向相关领导申请续假,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续假手续。
假期结束后一天内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工作不便的可以电话办理,不按时办理销假手续的视同旷工处理。
(四)加班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补休期限原则上不跨年,干部职工可自行申请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个人因私事请了假的,必须先兑减其年休假假期;如有加班的,可先用加班天数兑销,加班天数不足兑销的,再兑减年休假假期。
(五)病假、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因工作需要抽调到县指定集中办公的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所在单位请销假制度。
九、奖励资金分配制度
(一)奖励资金分配对象为奖励资金对应年度时间段的干部职工。
(二)单位干部职工奖励资金(包括奖励一个月工资)按12个月平均数进行计发,休完工龄假外,请事(病)假时间满10个工作日的,扣发一个月计算的奖励金。
(三)当年调入、调出的人员,按照本人在本单位实际时间计发奖励金(包括奖励一个月工资)。
十、物业管理
(一)办公室负责对院内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进行管理。异地物业指派专人管理。
(二)物业租赁标准及期限由局班子讨论确定。
十一、聘用人员管理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编外工作人员及司机。
(二)编外工作人员月工资 (含五险)和福利待遇由局班子讨论确定。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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