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降低县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03 17:15:54 字号:[大中小 ]
翁源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市监〔2020〕21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民营〔2020〕38号)有关精神,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研究,决定阶段性降低县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阶段性降低县城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10%,即非居民用水销售价格由2.57元/立方米,下降至 2.31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二、2020 年上半年,对受疫情影响不能足额缴纳用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
以上通知自规定的截止时期之日自行废止。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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