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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翁源县滃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调整投资规模有关问题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10:53:17 字号:[ ]

翁发改字〔2021〕10号


关于对《翁源县滃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调整投资规模有关问题的批复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报来《关于<翁源县滃江支流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调整投资规模的立项请示》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翁源县滃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更改为“滃江支流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二、项目建设内容:由原翁发改字〔2020〕63号批准的内容改为新建村级污水处理设施(5m³/d)10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0m³/d)69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5m³/d)42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20m³/d)6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30m³/d)2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60m³/d)1座,污水总处理规模为1610m³/d,服务人口约21479人;配套主管网(DN300)总长为41430m,检查井(ф700)2072个,入户管(DN100)总长为89967m,修建雨水渠6800m;滃江书堂石河段5km范围河堤整治工程(具体实施内容以设计方案为准)。

  三、项目总投资:由7200万元调整为6870万元。

  四、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229-46-01-066788。

  五、项目的其他事项按照翁发改字〔2020〕63号文批准的执行。

  附件:翁源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书(翁发改招核〔2021〕59号)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

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