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北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广东省韶关市南岭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25 10:59:01 字号:[ ]

翁发改字〔2021〕12号


关于北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广东省韶关市南岭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对北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广东省韶关市南岭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立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韶关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韶关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翁源县变更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的批复》,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3-440229-04-01-647088)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北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广东省韶关市南岭山区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翁源县新江镇、坝仔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对翁源县新江镇新江街建设北路滑坡地质灾害、坝仔镇圩镇宝源楼崩塌地质灾害进行分级放坡+坡脚素砼挡墙+人字形骨架护坡+骨架间绿化,整个坡面外围设置截排水沟,各分级边坡底部设置截水沟,坡底设置排水沟的治理。

  项目建设期限:8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37.1万元,项目资金由上级专项补助资金解决。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节能技术以降低能耗,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

  六、请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建设单位必须依照《统计法》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县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附件:翁源县工程招标核准意见书(翁发改招核〔2021〕66号)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 送: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

县住建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