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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樟天洞堆矿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27 15:24:47 字号:[ ]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樟天洞堆矿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樟天洞堆矿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实施方案函复如下:
  一、为修复非法开采堆矿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提升历史遗留矿区周边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翁源县自然资源局的《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樟天洞堆矿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代码:2207-440229-15-01-270403。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樟天洞堆矿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翁源县新江镇渔溪村樟天洞堆矿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恢复治理措施,总面积107.27亩,主要措施为:设置警示牌2块,截排水沟300m³,铺设水泥涵管20m,建设沉砂池50m³,覆土5000m³,土地翻松、平整、土壤培肥、散播灌木草种7.15公顷,开挖土方5000m³,石方清理1600m³,路床压实15000㎡,种植乔木7946株,种植攀缘植物800株。
  五、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83.25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60.06万元、设计费6.61万元、勘察费1.32万元、监理费1.2万元,预备费2.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专项资金安排解决。
  七、请建设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 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 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请项目单位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的开工、年度、竣工报告等相关信息。
  九、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住建管理局,县审计局, 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