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新江镇人民政府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1-27 17:27:35 字号:[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依法行政。
(二)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负责本镇辖区党建有关工作。
(三)负责制订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建立和完善镇村综合公共服务机构。
(五)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增加农民群众经济收入,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
(六)负责本镇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务,会同县有关部门管理驻镇单位工作。
(七)执行城镇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抓好城镇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城镇美化、绿化、亮化和卫生工作。
(八)执行国家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抓好本镇辖区单位居民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九)建立和完善镇村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加强社会管理,负责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搞好农村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推进基层民主进程。
(十一)指导管理村(居)委会工作。
(十二)负责本镇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等上级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