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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市场监督管理所2021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9-09 10:44:22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经济秩序,依据国家和省、市、县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二、检查事项

  1、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行为;

  2、企业信息公示;

  3、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假冒伪劣商品;

  6、各类市场交易行为;

  7、不正当竞争行为;

  8、商标侵权行为;

  9、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0、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1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的检查;

  12、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及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的检查;

  13、其它相关事项。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1、《禁止传销条例》;

  12、《直销管理条例》;

  13、《行政强制法》;

  14、《个体工商户条例》;

  15、《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19、《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21、《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2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2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25、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检查时间

  2021年1月-12月

  五、行政执法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热情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3、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4、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到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5、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