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翁源县委办公室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翁源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 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24 11:24:59 字号:[大中小 ]
中共翁源县委办公室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翁源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 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翁委办发电〔2019〕61号
翁源经济开发区,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翁源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依照实施方案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翁源县委办公室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
翁源县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粤发[2019]11号)精神和韶关市贯彻落实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振兴老区的信心决心,切实增强推动老区振兴发展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落实上级政策,争取上级支持,整合各级财力和各种资源,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提升发展内生动力,促进老区振兴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一是对接上级财政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保护补偿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加大对我县财力均衡的支持力度。二是争取省级新增财力补助1000万元,用于补齐民生领域短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及重大水利设施建设等的支持力度。二是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向我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倾斜。三是争取上级支持我县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和“数字政府"建设。四是统筹优化我县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站点布局。五是对接省级财政对我县在2018年6月底前使用政府置换债券置换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债务的利息进行按一定比例贴息支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一是争取上级支持我县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支持我县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二是对接中央和省级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资金按不低于其他地区1.2的系数安排至我县。三是争取省级财政按规定标准对我县省统一部署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县级中医院升级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一定比例补助。四是争取省级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我县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五是以广播电视服务网络、公共图书馆和文化站(馆)、体育场(馆)等为重点,提升老区文化体育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四)加大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一是加强我县红色历史和革命文化研究,深化红色资源挖掘和文化价值利用,弘扬老区精神。二是大力支持下庄铀矿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体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五)增强老区发展内生动力。一是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争取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产业类和创新类发展专项资金更多倾斜支持我县。二是鼓励企业通过资源开发、产业培育、市场开拓、村企共建等形式来我县投资兴业、吸纳就业、捐资助贫。三是对于来我县投资兴业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严格落实税收、土地、金融等相关支持政策。四是对接省级,协助其设立老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支持我县招商引资、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等。五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我县环保设施建设。六是支持我县工业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责任单位: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六)支持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一是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农副产品。二是争取省级财政加大对我县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扶贫再贷款的支持力度。三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四是积极争取省级党费留成部分的专项补助,提高“三红”人员和困难党员生活补助标准。五是争取将我县的行政村纳入“万企帮万村”行动范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粤台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人民分行翁源支行;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七)加强用地保障。一是结合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合理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切实保障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用地。二是根据地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情况、重大产业项目供地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等,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扶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八)推进水田垦造和农村拆旧复垦。一是争取将自然条件好,特别是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化开垦的地块纳入省垦造水田计划。二是加大农村拆旧复垦力度,积极复垦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九)完善帮扶机制。一是加强对接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有帮扶任务的珠三角地区干部到我县挂职。二是加强对接“科技专家服务团”和珠三角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到我县挂职,加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力度。三是通过开展科技项目规划、课题合作、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搭建与珠三角地区人才、科技、产业精准对接融合的平台。四是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加强与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及海外人士等广大社会成员的交流联系,引导其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形式参与我县建设。(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委统战部;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领导同志牵头的老区振兴发展协调机制,召开推动老区振兴发展工作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研究如何更好承接政策,要细化出目标任务,并确定每一项目标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人。
(三)争取上级支持。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省市对口单位对接,吃透政策,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建设,不断提高我县老区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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