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翁府〔2022〕20号)政策解读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3-11 15:50:03 字号:[大中小 ]
点击查看文件: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翁源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重点项目,即根据我县经济民生发展所需,通过政府投资或招商引资等形式建设的,能完善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产业发展、补齐教育医疗等民生短板的重大项目。
目前,我县在重点项目管理方面,还未制定相应的规定和管理办法,缺乏重点项目管理法律依据,管理主体和责任均不明确,县各单位部门无法充分履行好管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职责。
对此,为加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协调管理,保障和推动县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决策科学 化、法制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一)《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21〕115号)
(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韶府发函〔2021〕44号)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7章,包含26条,具体规定了重点项目所指范围、决策管理依据、各部门职责、项目谋划机制、项目申报流程、计划编制管理、项目建设服务、督查督导、考核等内容。其中,针对以往管理方式粗放、行政服务程序繁琐、建设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弊端,着重对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机制进行了规范:
一是实行县领导挂点联系调度。每个重点建设项目由一名县领导挂点联系,针对项目问题和建设瓶颈,县领导不定期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召开项目现场调度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二是重点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县各审批部门按行政审批改革要求,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流程,在允许的范围内容缺办理、按时限办结审批。
三是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条件。县相关部门优先安排重点项目能耗、资金预算、土地、林业等指标,优先支持重点项目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在电力、交通、通讯、供水、供热、供气等要素配置向重点项目倾斜。
四是实行责任单位负责制。每个重点项目都由一个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单位由一把手组建项目专班,编制项目推进方案,安排联络员长期跟踪对接,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推进动态。
四、《办法》的有效期限
《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77号)第十二条规定,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该《办法》的有效期定为三年。
五、解读方案
解读途径和时间是与《管理办法》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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