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公示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11-30 17:24:59 字号:[大中小 ]
为有效预防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保护和发展我县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粤办函[2015]515号)等相关规定,翁源县林业局草拟了《翁源县森林火险区和森林火险期规定》初稿细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在将结果公示在林业局,联系电话及传真0751-2875122(县防火办电话)。
图片信息
最新信息
- 中共翁源县江尾镇委员会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10-08]
- 关于翁源县2024年度河道河砂禁采区和可采区...[10-08]
- 关于调整翁源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10-08]
- 2023年翁源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养老护理员公告[10-08]
- 2023年9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10-07]
- 翁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10月份县级“双...[10-07]
- 关于认定孙淑文同志为翁源县2023年第一期韶...[10-07]
- 关于翁源县第五届“兰香杯”粤菜师傅技能工匠竞...[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