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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民法院:强力监督被执行人返还侵占土地
全力保障农民权益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1 15:58:14 字号:[ ]

  近年来,翁源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执行中坚持依法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探索多元执行方法,慎用强制措施,全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态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担当。

  近日,记者跟随当时参与办理案件的法官来到一年多前县人民法院执结的坝仔镇某村的土地上看到,原来执结后的撂荒地现已复耕种下甘蔗,生长态势良好。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林倚萍:案件已经执结一年多了,我们在现场看到有部分村民已经在涉案土地上种植了农作物,我们感到很欣慰。通过执行工作,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执行工作的意义所在,同时,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翁源县人民法院一直秉承的司法理念及价值追求。    据了解,这片土地早在2005年间,15户村民将自己的土地租赁给王某某种植果树,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为十年。租赁期间,双方因租金产生纠纷。因此,租赁期满后,15户村民便要求王某某将土地返还给他们。然而经多次交涉,王某某均不予交还土地。双方争持不下,最终15户村民将王某某告上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王某某仍然拒不返还土地,于是这15户村民便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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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林倚萍:案件进入执行阶段之后,我们迅速发现首先这是一个涉及农民用地的纠纷,第二就是这是一个群体性的事件涉及的村民比较多。

  执行干警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司法理念,对王某某进行释法说理、说服教育。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林倚萍:我们第一时间马上就联系了被执行人,把他传(唤)到法院,明确向他告知如果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他将面临罚款、拘留,甚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听了我们的解释之后,也充分理解到如果他再不履行义务,他将面临什么样的惩罚。

  经法官释法说理,王某某承诺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林倚萍:我们也是约定了在哪一天,然后就把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都约到了现场,被执行人马上联系挖掘机现场开始作业,把之前种植的果树全部挖起来,把耕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申请执行人当场表示对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赞同、认可,同时也在结案申请书上全部签署了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案件就圆满的执结完毕。

  接下来,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司法担当,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动员自觉履行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进一步彰显行动举措有“力度”,兑现权益有“速度”,保障民生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