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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范围禁钓!翁源县多部门联合开展钓鱼劝导行动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21 11:06:17 字号:[ ]

  4月18日晚,由县公安局、县住建管理局、县水务局以及县农业农村局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在县城龙湖开展钓鱼劝导行动,进一步维护公共设施及公共环境,为群众营造干净整洁、生态多样性丰富的休闲、散步环境。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在亲水平台兵分两路,分别沿着龙湖周边进行钓鱼劝导及禁钓宣传。针对正在垂钓的群众,执法人员为其发放《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龙仙湖管理的通告》,明确告知禁止在龙湖垂钓,同时引导他们及时收杆或移步至禁钓区外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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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龙湖管理,2011年1月翁源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龙仙湖管理的通告》(翁府[2011]3号),其中第二条规定:禁止攀爬橡胶坝坝墩和在坝袋上行走;禁止攀爬防洪堤护栏和在护栏上嬉戏行走;禁止在龙仙湖里钓鱼、捕鱼、戏水和游泳。同时,第四条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还留意到,在龙湖周边垂钓的钓鱼爱好者经常倚靠护栏,并在护栏上开饵、上饵,残留或掉落的红色饵料粘在白色的大理石护栏上,时间一长就会风化变黑,不仅影响美观,还伴随腥臭味,极大影响龙湖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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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休闲野钓的兴起,越来越多的钓友喜欢在休息时间前往户外垂钓,而在龙湖垂钓的人也越来越多。有关部门呼吁,龙湖是禁钓区也是群众休闲散步的好去处,希望钓友们移步至禁钓区外垂钓,共同维护龙湖周边的休闲娱乐环境和生物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