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3 10:27:14 字号:[大中小 ]
近日雨水充沛,气温逐渐升高,为野生蘑菇生长提供了绝佳气候条件,也是群众误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切勿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
4月12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龙仙城北农贸市场,以现场提供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知识,作出毒蘑菇危害提示和采购消费提示。
县食药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刘小宁:近期,随着气温的回升,雨水的增加,也是野生蘑菇生长的旺盛期,也是人们容易引起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高发期。野生蘑菇种类繁多,难道用形态、颜色难以辨别。一旦误食,容易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威胁人的生命。在此我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加工野生蘑菇,以防引起中毒。
据了解,毒蘑菇所含毒素较复杂,或因地区、季节、品种和生长条件的不同而各异,中毒潜伏期为2小时至24小时,有的仅为10分钟左右。误食毒蘑菇引发肝损害型中毒最为凶险,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症状。目前对有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且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在路边摊贩购买来源不明的蘑菇、野生植物等,以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督促经营者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采购、出售无安全保障的野生蘑菇,劝导群众严防野生蘑菇入餐桌。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持续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干群防范和应对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能力,保障群众的饮食安全和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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