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翁源县2017年"文明伴我成长 争当小小梦想家”青少年绘画比赛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8-01 10:03:00 字号:[大中小 ]
乡的热爱,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文明翁源建设中,进一步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文明美丽家园,同享幸福美好生活。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翁源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团县委
承办单位:翁源县红缨枪教育培训中心
三、参赛对象
全县在校(园)学生(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在校学生)。
四、主题和内容
1、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以“文明伴我成长 争当小小梦想家”为主题,以翁源县近年来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为视角,展示出文明和谐盛景和美好幸福生活,把自己所看、所听、所想、所认识通过绘画的方式表达出来。
2、作品形式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素描、儿童画。
六、比赛安排
1、参与初赛:各学校统一汇集学生原创作品交至:县城龙英路174号三楼翁源县红缨枪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2816850)。作品上交时间截止到5月11日下午前。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参赛卡(见附件,必须电脑打印),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及年级,并加盖公章(绘画作品限于4开、8开纸)。组织评委会(由县教育局聘请专业人员组成)对初赛作品进行评比,筛选出100名选手参加现场决赛。
2、现场决赛:时间拟定于5月29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各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品,评委会统一打分,评出各类奖项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证奖品。决赛地点初定阳光花园欧洲街。
3、成果运用:编印《翁源县2017年“文明伴我成长 争当小小梦想家”青少年绘画比赛作品专辑》,将书印发给参赛选手及有关部门等。将获奖选手的作品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展示,评出最佳人气奖。
七、活动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将按年龄段分设幼儿组;小学低年级组、高年级组;初中组、高中组,根据不同组别进行评奖。
本次比赛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参赛作品的艺术创意和主题表现力作为主要的评审标准。根据参赛人数按一定比例评出各类奖项,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40%,优秀奖30%。参与决赛选手均可获得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学金,以及商家赞助礼品等。
八、有关说明
1、各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园)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选手参与绘画比赛活动,各校应指定一名领导负责组织选手参与现场比赛,确保安全。
2、初赛作品必须是个人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对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权用于展览、出版、宣传等公益性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附件:翁源县2017年“文明伴我成长 争当小小梦想家”
青少年绘画比赛作品参赛卡
翁源县教育局 翁源县文明办
共青团翁源县委
2017年4月26日
附件:
翁源县2017年“文明伴我成长 争当小小梦想家”
青少年绘画比赛作品参赛卡
单 位 |
姓 名 |
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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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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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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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老师 |
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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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备注 |
翁源县2017年“文明伴我成长 争当小小梦想家”
青少年绘画比赛作品参赛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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