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文明创建】翁源县委宣传部举行“文明交通承诺书”签订活动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03 19:34:05 字号:[大中小 ]
8月3日上午,翁源县委宣传部组织干部职工签订“翁源县文明交通承诺书”,发挥干部职工表率作用,践行文明出行新风尚。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何茂文参加活动。
近日,县文明办和县公安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要求全县公职人员带头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通知》,要求我县各镇、县直各单位公职人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此次签订活动,旨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宣传部贯彻落实意见,倡导文明出行新风尚,提升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成效。
何茂文指出,文明交通是一个地区的形象名片,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个人文明素养的重要体现。希望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当好群众榜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设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承诺书要求干部职工做到: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停文明车,自觉遵守机动车“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要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要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等,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良好的城市形象。
翁源县委宣传部张金华:我觉得承诺书签订得很有必要,因为维护好翁源的良好形象要从我们做起,遵章守法。我经常去文体广场做志愿,我做过交通文明指引,发现了很多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签订这个以后,可以呼吁大家从自己做起,亲戚、朋友也要宣传教育下他,把我们翁源良好形象交通环境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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