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2017年度精准扶贫工作 上半年考核实施方案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9 16:46:00 字号:[大中小 ]
根据省、市扶贫办考核工作有关要求,结合《2017年翁源县脱贫攻坚工作要点》(翁扶组[2017] 1号)的通知,现将我县2017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上半年考核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翁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组成,成立翁源县新时期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考核办”),依据《考核办法》,组织实施2017年度我县扶贫开发工作上半年成效考核。
二、考核对象
(一)七镇一场党委和政府。
(二)分散贫困人口所在村及县直帮扶单位。
(三)省直定点帮扶相对贫困村、市直单位帮扶相对贫困村、东莞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
三、考核时间
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内容
(一)所有贫困户的基础数据扶贫云的录入工作。
(二)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增收,实施扶贫项目。
(三)对无劳动能力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四)解决本镇、村无户口贫困人口的入户问题。
(五)对未评残的残疾贫困人口残疾等级进行评定。
(六)对有需要改造的危房户进行改造,上半年动工率达到50%。
五、考核方法
(一)各镇(场)党委和政府对照县下达的上半年任务和年度脱贫任务,就工作进度情况和取得成效、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要求,开展自查自评,形成报告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等内容。
(二)有帮扶分散贫困人口所在村任务的县直单位,县考核办依据《翁源县2017年度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其进行考核评分。若同一个单位帮扶两条村,则被帮扶两条村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的考核成绩;若同一个单位帮扶三条村,则被帮扶三条村的平均分即为该单位的考核成绩。
(三)相对贫困村(包括省直定点帮扶相对贫困村、市直单位帮扶相对贫困村、东莞对口帮扶相对贫困村),县考核办依据《翁源县2017年度上半年精准扶贫工作考核评分表》对其进行考核评分。
分值计算
上半年考核根据上述六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数按30%计入全年总分。
(一)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七镇一场党委和政府:
考核总分=辖区内所有村的平均分
(二)有分散贫困人口所在村任务的单位考核分数计算:
考核总分=县考核分×80%+所在镇评分×20%
(三)定点帮扶相对贫困村考核分数计算:
考核总分=县考核分×100%
七、结果运用
上半年考核结果,分散贫困人口所在村前20名的村由县通报表扬,后10名的村由县通报批评并对该帮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相对贫困村前20名的村由县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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