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相对贫困户的申报条件与申报程序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5-16 15:45:59 字号:[大中小 ]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按照省、市开展2016-2018年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156个行政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人口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新时期相对扶贫户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的相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农村申报相对贫困户条件
1、2015年末,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农民。
2、家庭成员长期居住破旧泥砖房(茅草房)优先。
3、家庭成员有残疾或常年患重病的农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农村相对贫困户申报程序
1、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由农户对照申报条件向户籍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2、驻村工作队会同村委会组织对提出申请的农户的家庭居住条件、收入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等进行核实,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公式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镇政府审核。
3、镇核查、县核查,县人民政府确定最终名单后上报市、省扶贫办备案。
4、精准识别工作将按照广东省关于扶贫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
“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五优先”即: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
“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
“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有标准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吃财政饭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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