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加强行业监管治理 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5-16 20:02:34 字号:[大中小 ]
县住建管理局坚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行业监管和治理,有效铲除黑恶犯罪滋生的土壤。
5月16日上午,县住建管理局组织干部职工到县城城东农贸市场、春晖苑住宅小区和烈士陵园等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为群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及内容,住建行业领域存在的黑恶势力及表现,《民法典》和反邪教侵害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的线索和行为,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贡献力量。 据了解,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县住建管理局从今年年初开始,把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观看宣传视频、召开学习会议等形式,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加强对工程建设恶意围标、串标,住建行业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强揽工程、垄断资源等的查处力度,强化行业监管和治理。 3月初至4月底县住建管理局分别对局机关、县城龙仙公园等公共区域的7块扫黑除恶宣传栏及县城小区、廉租房、新建工地的9块扫黑除恶宣传栏的标语、内容进行更新置换,并增加宣传海报18块。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日派出干部职工到公园、小区、沿街商铺等地派发普法宣传册超800份,营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良好宣传氛围,有效遏制了行业乱象。 下一步,县住建管理局会坚持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成为该局干部职工的学法重点,全面提升该局扫黑除恶斗争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图片信息
最新信息
- 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01-14]
- 关于翁源县城幸福一路巷道更名的公告[01-14]
- 关于公开遴选广东翁源滃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水...[01-13]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注销公告[01-13]
- 2023年翁源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公开招聘事业...[01-06]
- 翁源县2024年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人才拟推荐...[01-06]
- 关于转发“中融投资”案及“外快理财”案退赔公...[01-06]
- 关于公布翁源县县级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第...[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