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忠带队到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经营安全检查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2-17 08:34:05 字号:[大中小 ]
2月16日上午,县委书记高忠到我县多个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开展经营安全检查。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负责同志一同参加。

高忠先后来到龙仙镇群陂村、民主村的多个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地了解烟花爆竹采购、销售规范及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发现,大部分零售网点都能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等安全警示标志,由安全负责人开展劝导及安全管理,严禁在零售网点内使用明火,严禁在零售网点周边8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保障零售网点经营安全。

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烟花爆竹经营主体未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部门要求其立即整改。

高忠强调,燃放烟花爆竹是群众欢度新春、传承民俗文化的重要方式,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潜藏诸多安全隐患,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各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要认真吸取江苏东海烟花爆竹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举措,防范化解安全事故隐患,为节日烟花爆竹有序经营筑牢安全防线。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销售伪劣产品、违规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县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摸排,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全面掌握各零售网点经营管理情况及场所周边实际情况,调整零售经营布点,确保网点布局合理、安全规范。各镇要切实加强群众安全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自觉做到不在野外违规用火,购买合格产品,严格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规定,不断增强群众安全燃放意识,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图片信息
最新信息
- 翁源县龙腾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02-14]
- 关于翁源县2025—2026学年度公办幼儿园...[02-14]
- 翁源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02-13]
- 翁源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02-13]
-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02-13]
-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02-12]
- 翁源县2025年下半年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项...[02-10]
- 翁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2-3月份县级“...[02-09]

官方微博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手机版
粤公网安备 44022902440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