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仙镇:行政处罚一宗非法电鱼案件
作者:龙仙镇 何铮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8-23 10:47:58 字号:[大中小 ]
近日,龙仙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在巡查滃江河流域翁源中学段,发现两人在非法电鱼,立即联系龙仙派出所进行联合执法。目前已对两人进行行政处罚。
在我国电鱼是明令禁止的,非法电鱼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电鱼是一种灭绝性的扑杀行为,直接导致水体污染的同时,高电流会造成一定水域面积内氧气耗尽,导致鱼虾、藻类、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间接死亡,因此电鱼也被称为“绝户”捕捞,必会对渔业资源产生灭绝性的危害,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今年以来,龙仙镇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龙仙镇辖区内的各流域非法捕捞特别是农村非法电鱼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依法打击。联合执法行动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和定期渔政巡查,加大对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方面的法治宣传,增强村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鼓励群众举报,保持对非法电鱼的严打高压态势,极大地遏制非法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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