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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野外违规用火 坝仔镇依法拘留1人

作者:坝仔镇钟佳娜、陈鸿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2-23 16:35:12 字号:[ ]

  为规范野外用火行为,防范森林火灾,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坝仔派出所根据《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翁源县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查处1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依法拘留违法行为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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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下午,坝仔镇笋洞村干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村民在扫墓时燃放烟花,立即对该村民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将情况上报坝仔派出所。坝仔派出所迅速派出民警到现场调查取证,并将违法行为人钟某丰传唤到坝仔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实,2023年2月21日下午14时,钟某丰在笋洞村山上扫墓,以点香烛、燃放烟花的方式祭祖,违反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及《翁源县森林防火禁火令》,坝仔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钟某丰处以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经办案民警教育引导,钟某丰已经深刻认识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危害性,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禁火令,不再违规野外用火。

  当前正值扫墓高峰期,也是森林防灭火特别防护期,野外用火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希望广大群众严守防火禁令,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