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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镇:“三举措”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

作者:新江镇曾泽华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03 19:14:52 字号:[ ]

  为深入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养殖污染防治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情况,及时处置违法养殖和养殖污染行为,新江镇多措并举管理好养殖场内外环境,落实畜禽污染防治长效监督,坚决打赢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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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分管挂钩村(社区)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驻村团队成员及镇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江镇畜禽粪污长效监管领导小组。二是落实以村(居)为单位,驻村团队负责制,各村(居)切实把畜禽养殖巡查监管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配齐配强巡查人员,加强领导,明确措施,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将巡查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为确保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的成效,新江镇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情况和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常态化全面巡查监管,挂钩班子成员组织驻村团队及各村(居)人员对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每月15日和30日前至少完成一次巡查任务,建立巡查日志,并于每月30日前将日志交至畜牧部门存档。2022年对全镇191户养殖场建立好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做到一场一档。相关部门对收集的日志进行研判,结合养殖户上报的粪污资源化利用图片,认真分析研究,评估辖区内养殖场的运行概况,并每月开展随机抽查。

  加强宣传,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利用各村(居)大喇叭、横幅等宣传方式,加大对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违法案件,以及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清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